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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8项职业教育重大提案,教育部最新答复!
2020-10-21 09:40:19      来源:职教人社区公众号
  近日,教育部答复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部分建议提案,其中有多项提案涉及职业教育的发展。

  提案内容包括:职业院校专业培养、完善1+X证书制度、中高职贯通培养、开展职校学生基本学业水平测试、职教中心的发展、加大中央财政对中西部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建设全国技能人才供需大数据平台、解决智能制造人才紧缺问题等多个方面。

  教育部在回复中明确各方面已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面为大家呈现,在职业教育领域,教育部接下来有哪些工作计划。

  一、“关于职业院校注重专业培养,充分发挥培训机构职能作用的建议”

  01关于充分发挥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提升行动全面实施,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各培训机构提供灵活高效精准的职业技能培训。

  02关于健全部门合作体系,完善1+X证书制度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履行好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新基建、公共卫生、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服务基础性、支柱性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领域,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大力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为社会培养培训更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03关于职业院校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注重专业培养的建议

  下一步,一是加强职业院校培训能力建设,用好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教师队伍等优势资源,盘活教学资源,结合专业建设统筹实施职业培训。二是更好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重点人群就业。围绕技术技能人才短缺领域,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三是要深化校企合作,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培训模式,改革考核评价,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和培训质量。四是鼓励从业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引导和支持企业等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相关待遇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04关于建立学籍、学分互转互认,实现中高职贯通培养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发展,逐步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90号建议的答复

  二、“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基本学业水平测试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建议”

  01关于对标准进一步调研、研讨,在本专业形成广泛共识基础上颁布执行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教学标准动态更新的要求,健全动态更新机制,跟踪产业发展动态,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并多措并举推动标准落地实施。

  02关于对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进行基本学业水平统一测试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实施职教20条为契机,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

  一是进一步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的职责,推动职业教育“质量革命”,压实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的职责,要求各职业院校把质量文化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做好第四批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工作,进一步落实对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实施工作负监督管理职责,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稳步扩大总体规模,逐步扩大专业覆盖面,支持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重点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就业创业本领。

  三是规范“双高计划”绩效评价,压实各方责任,提高项目效益,切实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186号建议的答复

  三、“关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业大省农村职业教育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与相关部委合作,结合“十四五”教育领域相关专项设置,统筹考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相关保障。

  一是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发布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2)》,在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中西部地区予以倾斜,在研制教育“十四五”规划时,对建设一批骨干示范县级职教中心(农村职业学校)予以重点考虑。

  二是中央财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继续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83号建议的答复

  四、“关于强化县级职教中心功能,服务乡村振兴的建议”

  县级职教中心是我国职业教育尤其是涉农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在脱贫攻坚、教育扶贫、乡村振兴、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确实面临您所提到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教育部针对有关问题,近年来联合财政部、农村农业部加大涉农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推动县级职教中心发展与改革。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推动发展县域经济有关内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教法修订草案》,继续研究制定关于健全完善与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的政策文件,研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2年),将加大对农业农村等人才急需领域的职业教育供给,建设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发挥好“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列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联合多个部委尝试在涉农专业的招生、就业、补贴等多个方面做出努力,为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195号建议的答复

  五、“关于全国技能人才供需大数据平台建设的建议”

  下一步,教育部将履行好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与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职业教育供需双方关键问题,以服务学生为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一是统筹协调,着力改善供需信息不对称。积极发挥行业、企业等作用,及时统计企业用人岗位需求并对外发布,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

  二是会同各地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加强指导,对人才培养定位不适应社会需求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依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三是关注并参与各行业“十四五”时期的发展规划,指导行指委研制并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绘制专业与产业发展的谱系图,持续开展行业需求预测,为职业教育专业优化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四是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落实“每5年修订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每年调整1次专业”的要求,完成新一轮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建成更加完善的专业目录体系。

  五是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增强学生和社会人员就业创业能力,为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627号建议的答复

  六、“关于加快完善智能制造人才发展战略的建议”

  01关于进一步研究国家人才战略,系统推进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工程的建议

  下一步工作打算:教育部将进一步研究国家人才战略,推进智能制造人才供给结构改革,完善知识普及和教育方式,系统推进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工程。

  一是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教技〔2018〕3号),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在中小学阶段开展普及教育,不断优化完善专业学科建设,构建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大学基础教育于一体的高校教育体系,鼓励、支持高校对外开放相关资源,建立科普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二是推进智能制造人才供给结构改革,进一步健全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等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的前瞻性、引领性和针对性。

  三是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5-2018年)》(国发〔2019〕24号),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发挥优势,广泛开展智能制造领域职业技能培训。

  02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校教育的专业知识结构,为高质量产业人才队伍夯实基础的建议

  下一步工作打算:教育部将落实专业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开展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做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工作,指导各省市地区、有关单位在开展人才需求与学科专业设置调研,做好学科专业布局规划,提高与产业需求契合度,引导各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持续增加智能制造领域相关专业布点。

  03关于探索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解决目前智能制造人才紧缺问题的建议

  下一步工作打算:教育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探索多种方式方法,积极解决目前智能制造人才紧缺相关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智能制造相关专业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质量提升中的基础作用,并继续推进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遴选更多智能制造领域相关的X证书,稳步扩大总体规模,支持相关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重点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就业创业本领。

  二是进一步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引导先进制造企业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持续遴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一步激发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培训的内生动力。

  三是遵循大学科、宽口径等原则,推进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培养工程人才,努力实现资源最优化配置和共享,不断加强校企、校校资源共建共享。

  四是支持院校转专业不设门槛、允许多次选择,并根据智能制造等领域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引导有意向的学生转到相关专业就读。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217号建议的答复

  七、"关于依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组建国家职业教育产业园区的建议"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1999年批准,由原陕西省农业学校、水利学校、林业学校三所国家和省级重点中专合并改制成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是全国首批28所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之一 ,牵头组建西部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多次获得国家支持和奖励,已经在国家西部涉农职业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教育部在与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相关单位合作中,积极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注重发挥杨凌示范区各个相关单位的作用,多次组织自各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负责同志及涉农高等、中等职业院校和农广校(含农垦)系统校负责人、乡镇成人文化学校校长和新型职业农民代表到杨凌培训、参观,从实际情况上来看,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已经在全国农业职成教领域发挥着示范作用。

  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意见,会同科技部积极与陕西省配合,明确主体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的运行机制,探讨在杨凌建立“国家职业教育产业园”的可行性,为助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国家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815号建议的答复

  八、“关于加强乌兰牧骑职业技能培训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答复如下:

  一、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投入

  近年来,教育部及相关部委把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推进,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明确“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要注重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精准施策,积极推动中西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一是通过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计划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2020年安排提升计划资金257亿元,比上年增长8.4%,继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测算提升计划资金时,选取了生均财政拨款情况、贫困人口、贫困发生率等因素,进一步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等薄弱环节倾斜。同时指导省级财政加大统筹力度,支持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同时,通过提升计划资金按因素法分配,继续支持乌兰牧骑的职业教育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可按规定并结合实际,统筹研究支持承担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培训的艺术类职业院校改革发展。

  二是完善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中职院校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中职院校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高职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资助政策。中央财政还鼓励各地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三是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统筹补助资金支持乌兰牧骑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流动舞台车、戏曲进乡村等项目,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培训。

  四是财政部通过文化和旅游部部门预算。支持对乌兰牧骑等全国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进行培训。

  二、加强对乌兰牧骑的艺术类职业教育培训力度

  2015年,教育部组织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明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修订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专业。2020年,按程序审批同意增设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教育和音乐教育专业为国家控制高职专业点,为进一步开展乌兰牧骑职业技能教育打好基础。

  下一步,教育部继续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协调多方力量,办好新时代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提高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乌兰牧骑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乌兰牧骑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帮助对接高等艺术院校优质师资和培训资源。鼓励有条件的艺术职业院校积极开展与乌兰牧骑的教育培训合作。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在之后的文艺业务骨干系列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对文艺创作、表演、传播等方面的培训,适当为内蒙古乌兰牧骑人员增加名额。中央财政将继续按照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乌兰牧骑人才培训和相关职业院校改革发展。

  ——出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5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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